1、手拉葫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手拉葫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一、工作前第 1 条 使用前应认真检查各零部件的安全可靠性, 吊钩、链条等是否良好,传动及刹车装置是否良好,吊钩、链轮、倒卡等有无变形, 链条有无断节和裂纹, 链条直径磨损量达 15% 时,严禁使用, 第 2 条 手拉葫芦安装要牢固,支撑葫芦的固定点,其强度必须与负荷相称。第 3 条 起吊前,应核实重物重量,不得超负荷使用。二、工作中第 4 条 使用时,应缓慢地把葫芦拉紧,等链条受力后,检查葫芦的各部分有无变化,安装是否妥当,确认安全可靠后方能继续工作。第 5 条 起吊时,拉链不可用力过猛,要注意均匀用力,拉不动时,应查明原因,排除故障,不能强
2、拉,更不准增加人拉。第 6 条 手拉葫芦不得超负荷使用,起重能力在 5t 以下的只允许 1 人拉链,起重能力在 5t 以上的允许两人拉链。不得随意增加人数猛拉,操作时,人不得站在手拉葫芦的正下方。 第 7 条 在倾斜或水平方向使用时,应注意调整拉链方向,使之顺应链轮方向,防止拉链脱槽或卡链。水平使用时,还应在拉链入口处加垫承托链条。第 8 条 手扶吊物时必须保持安全距离,以防吊物坠落伤人。第 9 条 多个手拉葫芦同时起吊物件时,由一人指挥同步起升。第 10 条 起吊重物过程中,如需暂时将重物悬停,应将手拉链拴在起重链上,防止自锁机构失灵发生意外事故。 第 11 条 手拉葫芦的起重链不得打扭,并且不得拆成单股使用。 第 12 条 手拉葫芦的刹车片严防沾染油脂。 第 13 条 手拦葫芦在使用中如发生卡链情况,应将重物垫好后方可进行检修。三、工作后第 13 条 使用后应妥善存放并注意保养和润滑,以备下次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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