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煤矿四超车辆运输管理制度讲解了针对煤矿井下“四超”车辆(即超长、超高、超宽、超重)运输过程中的安全管理措施与操作规范,描述了一整套涵盖装车、运输线路勘查、人力推车、机械牵引、斜巷提升及人员职责等方面的制度要求。该制度明确了“四超”车辆的界定标准:凡因材料超长导致连接装置无法正常使用、装车高度超过矿车300mm、宽度超出矿车本身、重量超过2吨的均属于“四超”范畴。在运输前必须对车辆完好性进行检查,确保连接装置合格、车体坚固、行走部正常,并保证装载时重心偏差不超过100mm且固定牢靠。运输单位需提前勘察线路,排除影响通行的障碍物。在大巷中采用人力推车时,须经调度同意,一次只推一辆,保持安全间距,控
2、制速度不超过1米/秒,严禁放飞车,坡度大于7时禁止人力推车。使用无极绳或小绞车运输时,必须使用正规连接装置,严禁用铁丝等替代,运行速度分别不得超过0.67米/秒和1米/秒,跟车人员应保持规定距离并随时监控。斜巷运输严格执行挂钩制度,保险绳规范使用,每次仅限挂一辆车。绞车司机必须持证上岗,作业前全面检查设备状态和钢丝绳情况,断丝比例不得超过3%,运输前双方须确认货物参数并签字。整个运输过程中不得随意停留,确需停留时应设置反光标识。所有操作均须遵守“一停二上三下”的信号指令,发现异常立即停车汇报。制度还强调了主副司机双岗监护、设备运行监测、应急处置流程以及对煤矿安全规程等相关法规的严格执行,旨在系统性防范运输事故,保障井下作业安全。煤矿四超车辆运输管理制度适用于从事煤矿井下物料运输管理的相关单位与人员,包括采煤、掘进、机电、运输等生产部门及其负责人、调度员、绞车司机、挂钩工、运料工、推车工等一线作业人员。该制度特别适用于涉及大型设备、长材(如轨道、管路)、重型机械下井运输的场景,是煤矿企业制定专项运输方案、开展安全技术交底和组织现场监管的重要依据。同时,也适用于煤矿安全管理部门、技术部门在进行运输风险评估、安全隐患排查及事故预防控制时参考执行,对于提升矿井辅助运输安全水平具有普遍指导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