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甲醛测定仪检定规程JJG(吉) 31-2011讲解了用于测量空气中甲醛浓度的便携式仪器在吉林省范围内的计量检定技术要求、检定条件、检定项目、检定方法以及检定结果处理和检定周期等内容。该规程明确了适用于示值误差、响应时间、重复性等关键计量性能指标的评价标准,规定了开展检定工作所需的环境条件,如温度、湿度、气压及洁净空气的要求,并详细列出所需标准设备,包括甲醛气体标准物质、动态或静态气体稀释装置、流量计等。规程描述了外观检查、通电检查、零点漂移、量程漂移、示值误差、响应时间和重复性等多项检定项目的具体操作步骤与技术要求。对于示值误差的检测,提出应使用经认证的标准气体,在不同浓度点进行多点校准,确保
2、仪器在整个测量范围内具备足够的准确度。对响应时间的测试强调从气体进入至读数达到稳定值90%所需的时间不应超过规定限值。规程还规定了检定结果的判定依据,合格仪器出具检定证书,不合格者则给出检定结果通知书并注明不合格项。同时明确仪器的常规检定周期一般不超过一年,但在使用频繁或工况恶劣条件下应适当缩短周期。该文件为统一吉林省区域内甲醛测定仪的量值溯源提供了技术依据,保障了室内空气质量监测数据的准确性与可比性。甲醛测定仪检定规程JJG(吉) 31-2011适用于各级计量技术机构、环境监测单位、职业卫生检测机构以及从事室内空气检测服务的第三方实验室中,使用便携式甲醛测定仪进行现场或实验室检测的相关技术人员。该规程也适用于涉及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民用住宅空气质量评估等领域的专业人员,作为仪器周期检定和日常校准的技术参考。此外,生产、销售和维修甲醛测定仪的企业也可依据此规程开展出厂检验或售后服务中的性能验证工作。通过遵循本规程,能够确保在吉林省内使用的甲醛测定仪具备可靠、一致的测量能力,满足环保、住建、卫生健康等部门对甲醛浓度监测数据准确性的监管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