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施工现场安全旁站实施细则讲解了为加强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管理,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发生而制定的具体操作规范。施工现场安全旁站实施细则描述了该细则的编制目的与法律依据,明确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相关国家和企业层级的安全管理制度为基础,构建科学、可执行的旁站监督机制。文件对适用范围进行了界定,涵盖分公司下属多个区域单位及项目实体,确保管理要求覆盖全面。在组织层面,明确了不同等级危险源对应的旁站组织架构和责任主体,区分由项目经理、生产经理或工程部门牵头的三类情形,并规定相关人员必须具备专业资质,尤其是安全管理人员须持有安全考核C证。细则详细列出了安全旁站人员的主要职责,包括审查
2、专项方案与应急预案、核查作业人员持证与交底情况、检查安全防护措施、制止违章行为、发现隐患及时上报以及紧急情况下停工撤人等权限与义务。特别强调了起重机械安拆、顶升等高风险作业中设备管理员与安装单位安全员的现场旁站要求,并对记录填写提出具体标准,要求留存影像资料并分类归档。附件中的安全旁站监督清单系统梳理了基坑工程、模板工程、起重吊装、脚手架等关键分项工程的管控范围、危险源分级及对应旁站人员配置,依据风险程度划分为项目级、公司级和局级三个层级,实现差异化、精准化监管。施工现场安全旁站实施细则适用于建筑施工企业中的工程项目管理人员、专职安全员、技术负责人、生产经理、项目经理以及相关职能部门人员,尤其
3、针对涉及深基坑、高支模、大型起重吊装、高空作业、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等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实施与监管岗位。本文件适用于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桥梁高架工程及各类采用新型或异型结构施工的项目现场,也适用于中建体系内的分公司、租赁公司、建材事业部等具有施工活动的下属单位。同时,对于参与专项施工方案编制、专家论证、设备安拆作业的第三方单位及其现场负责人,如起重机械安装单位的安全管理人员,同样具有指导与约束作用。该细则是施工现场开展安全旁站监督工作的基本依据,可用于企业内部安全培训、监督检查、责任落实和事故预防体系建设,适用于所有需要强化过程控制、提升高风险作业安全保障水平的施工阶段与作业场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