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旅居养老服务规范讲解了旅居养老服务的总体要求、服务提供、服务保障以及评价与改进等核心内容,系统构建了针对老年人群体在异地开展长期居住式养老的服务标准体系。旅居养老服务规范描述了旅居养老的定义,明确其为由运营机构组织老年人在基地连续居住5天及以上,并享受综合养老服务的形式,厘清了服务对象、运营机构、旅居养老基地及合同关系等关键概念。文件强调安全为首要原则,要求建立应急预案和风险防控机制,确保服务全过程的安全可控;同时提出合规性要求,规定服务机构和基地须依法登记且无重大违规记录。适老性方面,从行程设计到设施配备均需满足老年人身体特点和生活需求,推动无障碍环境建设。体验感被列为核心目标,倡导以老年人
2、为中心,提升其获得感、幸福感与安全感。在服务内容上,涵盖健康管理、康复疗养、休闲养生、文化旅游和社交康乐五大模块,明确运营机构与基地在健康监测、档案建立、基础检查、服药提醒、心理疏导、急救设备配置等方面的具体职责,尤其强调全程健康跟踪和个性化服务匹配。文件还细化了投诉处理流程(见附录A),并通过持续评价与改进机制促进服务质量提升,形成闭环管理。旅居养老服务规范适用于从事或计划开展旅居养老服务的各类机构,包括依法设立的旅居养老运营公司、康养小镇、养老度假村、疗养院及提供综合性养老服务的实体单位。该规范对养老服务行业协会、标准化组织、民政管理部门及市场监管部门在制定政策、实施监管、推进行业规范化发展方面具有重要参考价值。同时,适用于参与旅居养老项目的老年人及其家属,在选择服务产品、理解权利义务、维护合法权益时可依据本文件进行判断与监督。此外,医疗机构、旅游服务机构、健康管理公司等相关协作单位在与旅居养老机构合作过程中也可参照本规范中的健康管理、应急处置和服务对接要求,共同保障老年群体在异地养老期间的生活质量与安全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