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河湖维修养护技术要求DB31T1639-2025讲解了上海市针对河湖系统性维修养护工作的全面技术规范体系,涵盖了巡查、监测、维修养护、防汛防台与应急处置以及档案管理等核心环节。该文件明确了适用于全市各级管理河道的水域和陆域范围,并提出了以实现“污水无直排、两岸无违建、水域无垃圾、河底无淤积、绿化无损毁、水质无恶化”为目标的六项基本要求。文档确立了从特级到三级共四个养护等级划分标准,依据区域重要性和功能特性实施差异化保障措施,尤其强调重点区域的重点维护。在巡查方面,规定需开展常规、定期和特别三类巡查方式,覆盖水域垃圾、水质状况、水生生物及生态治理设施运行情况、河湖床稳定性、堤防护岸状态、害堤动物
2、活动迹象、陆域绿化环境、防汛通道与闸门、防渗排水系统、跨河穿堤建筑物结合部、附属设施及防汛物资设备等多个维度。在监测部分,提出对水质、水位、河湖床形态及堤防护岸结构进行科学观测的技术要求。维修养护内容细化至各项设施的具体操作标准,注重生态保护与工程安全并重。同时,文件对防汛防台准备和突发事件应对机制作出明确指引,要求建立全过程响应能力。档案管理则倡导数字化建设,确保信息可查、可统、可共享,推动河湖养护向信息化、智能化方向发展。河湖维修养护技术要求DB31T1639-2025适用于上海市各级水务管理部门、河湖管理机构、市政养护单位、水利设计与研究单位,以及从事城市水环境治理、生态修复、园林绿化养护、防汛安全等相关工作的企事业单位和技术人员。该标准特别适用于承担市、区、镇(乡)管河湖及村级河道日常运维职责的单位,涵盖城市建成区内具有景观休闲功能的河道以及郊区农村河道的综合养护工作。此外,涉及城市海绵城市建设、水生态系统恢复、防洪排涝设施维护、水利工程白蚁防治、水质监测与污染防控等专业领域的技术人员也可参照执行。对于参与智慧水务平台建设、河湖养护信息化管理系统开发的相关科技企业,本标准亦提供了基础数据采集、流程规范和技术集成的重要依据,是推进上海城市水环境精细化管理和可持续发展的关键支撑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