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养老机构认知障碍照护专区设置与服务要求讲解了针对认知障碍老年人在养老机构中设立专门照护区域的系统性规范,涵盖了功能布局、硬件配置、人员配备、生活照料、健康护理、康复训练、安全防护以及服务质量的评价与改进等多个方面。该文件明确了认知障碍照护专区应独立设置,优先选择低层建筑并附设室外活动空间,不得设于地下室或半地下室,并对居室规模、单床面积、用房类型等提出具体要求,确保照护单元小型化、人性化。在环境营造上强调按照认知障碍友好原则,通过色彩、光线、标识、装饰等方式增强空间识别性,减少认知混淆,同时注重居家化氛围的打造。硬件设施方面,要求符合无障碍设计标准,配置防撞处理、应急呼叫系统、电子监控及定位设
2、备,并鼓励使用怀旧物件和个性化布置以稳定情绪。人员配备上规定了医生、护士、护理员、社工、康复师等专业团队的配置比例,尤其明确护理人员与老人配比不低于1:5,且需接受专项培训与心理支持。服务内容涵盖日常生活照料、营养膳食、健康监测、非药物康复干预等,强调尊重个体差异、保护隐私与安全,提升照护质量与人文关怀水平。养老机构认知障碍照护专区设置与服务要求适用于安徽省内各类提供认知障碍老年人照护服务的养老机构,特别是设有专门照护专区的公办、民办养老院、康养中心、医养结合型老年公寓等。本标准亦可作为民政部门、市场监管机构在开展养老服务监管、等级评定、质量检查时的技术依据,同时适用于从事老年认知障碍照护的设计单位、设备供应商、服务机构及科研教育单位参考使用。对于致力于提升认知障碍长者照护专业化、标准化水平的从业人员,包括护理管理者、康复治疗师、心理咨询师和社会工作者等,本文件提供了切实可行的操作指南和建设规范,有助于推动养老服务向精细化、人性化方向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