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声环境质量自动监测技术规范DB44T753-2025讲解了适用于功能区声环境质量连续自动监测的技术体系框架,涵盖了从系统构建到数据应用的全过程技术要求。该规范明确了声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系统的组成结构,将其划分为现场部署的监测子站和后台运行的监控系统两大部分,并对监测子站的硬件配置提出具体要求,包括采用符合1级声学标准的全天候户外传声器、噪声采集分析单元、通信与电源控制模块以及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规范强调系统应具备高频率采样能力(不低于48kHz),支持秒级、分钟级和小时级等效声级及其他统计声级参数的实时计算与存储,同时要求集成气象监测功能以记录风速、降水等影响因素。在点位布设方面,依据城市规模设
2、定最低监测点数量,从小城市不少于7个到超大城市不少于20个,并优先覆盖人口密集区域及噪声敏感区,特别规定了0类至3类功能区按面积比例合理分布,4类交通功能区需足量设置不得削减。安装验收环节引入规范化流程,配套附录提供开箱检验报告模板和比对测试方法,确保设备初始性能达标。运行维护部分强化质量管理,规定定期校准、故障响应和运维记录制度,保障长期稳定运行。数据管理方面,规范细化了数据联网传输机制、审核流程、标记规则(如异常数据标识)以及最终的数据统计与评价方法,引用Spearman秩相关系数评估数据一致性,明确各类数据单位与小数位保留规则。整个技术体系以提升数据准确性、可比性和可用性为核心目标,为声
3、环境质量评价提供了统一、科学、可操作的技术依据。声环境质量自动监测技术规范DB44T753-2025适用于各级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城市环境噪声管理部门、环境保护科研院所及相关技术服务单位,尤其适用于广东省内开展城市功能区、区域环境及道路交通噪声自动监测工作的组织。该规范可指导环境监测站点的设计与建设单位在选址、设备选型、安装调试过程中遵循统一技术标准,也可作为运维服务企业执行日常维护、质量控制和数据上报的操作依据。同时,因该文件涉及数据联网、审核与评价全流程管理,亦适用于信息化平台开发与数据管理系统建设单位参考使用。对于高校及研究机构从事声环境质量评估、城市声景规划、交通噪声控制等领域研究的专业人员,本规范提供了标准化的数据获取与处理方法,有助于提升研究成果的权威性与可比性。此外,城市管理、城乡规划、交通建设等相关政府部门在制定噪声污染防治政策或进行环境影响评估时,也可依据此规范所规定的监测方法和技术指标进行决策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