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医疗废物分级分类收运技术规范DB31T1641-2025讲解了医疗废物在集中收集、交接和运输过程中的系统性管理要求,明确了常规与应急两种收运等级及其对应的技术操作规范。医疗废物分级分类收运技术规范DB31T1641-2025描述了医疗废物从产生单位至处置设施全过程的分类收运机制,涵盖小型与大中型医疗卫生机构的不同收运模式,提出直运与“驳运后转运”相结合的组织方式。文件强调收运单位必须配备符合标准的人员、车辆、周转箱及清洗消毒设施,并规定医疗废物堆积密度参考值为0.2 t/m。收运频次明确为小型机构每两日一次、大中型机构每日或隔日一次,三级医院须每日清运。文件要求实施电子联单制度,强化信息化管理
2、,收运数据需与本市医疗废物转移电子联单系统对接。运输过程中须遵守危险货物运输规定,车辆应具备卫星定位、行驶记录、尾板升降等功能,车厢门需锁闭,避免遗撒丢失。包装物须符合HJ 421标准,交接时需核查种类、重量与标识完整性,破损或污染严重的包装不得接收。集中交接点应采用“车厢对车厢”方式作业,杜绝地面接触。处置基地卸料场地应配置计量地磅并满足HJ 177要求。运输工具每次使用后24小时内必须清洗消毒,所用消毒产品须符合WS 628。收运单位还需建立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提升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医疗废物分级分类收运技术规范DB31T1641-2025适用于从事医疗废物集中收运与处置的相关单位,包括城市环境卫生管理部门、医疗废物专业运输企业、固体废物处理机构以及各类医疗卫生服务机构。该规范特别适用于上海市范围内需要将医疗废物外送至集中处置设施的小型、大中型医疗机构,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门诊部、诊所及综合性医院等。同时,也适用于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期间承担疫情防控定点医院、方舱医院、集中隔离场所等特殊单位医疗废物应急收运任务的运营主体。此外,参与医疗废物管理信息系统建设的信息技术服务商、车辆与设备供应商、消毒产品生产企业等相关行业也可参照执行本规范中的技术要求。该文件为医疗废物全链条安全管理提供了标准化依据,是生态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和城市运行保障领域的重要技术支撑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