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数据资源目录编制指南DB31T310028-2025讲解了长三角区域在公共数据资源整合与共享背景下,如何系统化、标准化地开展数据资源目录的编制工作。该指南确立了数据目录编制的总体原则,包括统一性、共享性与动态可扩展性,强调在跨行政区划的数据协同中实现分类统一、元数据结构一致和平台互联互通。文件明确了各相关单位的职责分工,涵盖数据主管部门、业务牵头部门、数据提供部门和技术支撑部门,分别从组织协调、计划实施、内容报送和技术保障等方面落实编目责任。在编制要素方面,提出了目录资源分类应采用基础分类、主题分类和部门分类相结合的方式,覆盖人口、法人、自然资源、电子证照等基础信息,以及“一件事”改革相关的高
2、频服务主题。目录数据组成包括分类数据、描述数据和信息项数据三类核心内容,并通过规范性的目录元数据进行结构化定义。编制实施过程分为任务规划、编制报送、汇总发布三个阶段,形成闭环管理流程。附录部分提供了元数据的具体字段规范、数据表示例及数据资源标识符的编码规则,增强了标准的可操作性和落地性。本文件为长三角地区推进数据要素高效配置、提升政务数据治理能力提供了统一的技术依据和实施路径。数据资源目录编制指南DB31T310028-2025适用于长三角区域各级政府部门、公共企事业单位以及参与政务数据管理与共享的信息技术机构,特别适用于从事数据资源管理、政务信息化建设、数据共享平台运营等相关工作的单位和个人。该标准对需要开展公共数据编目、建立数据资源目录体系的组织具有指导意义,尤其适用于推动跨省域数据互通、业务协同和服务集成的场景,如政务服务“一网通办”、跨区域社会治理、民生服务联动等领域。同时,对于承担数据标准化、元数据设计、数据资产登记等任务的技术团队,本指南提供了可直接参照的操作规范和结构模板,有助于提升数据资源的组织效率与共享质量。此外,各类数据服务机构、系统集成商和软件开发商在参与长三角数字政府建设时,也可依据本标准进行系统对接和数据接口开发,确保技术实现与区域标准的一致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