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海浪预报和警报发布规范讲解了江苏省针对近岸及近海区域海浪预报与警报工作的标准化技术要求。该规范明确了海浪预报和警报的适用范围,涵盖了海域分区、警报等级划分、预报与警报的具体发布要求等内容。在区域划分方面,将江苏省管辖海域细分为连云港海域、盐城北部海域、盐城沙洲海域、南通沙洲海域、沙洲领海海域以及南通南部海域共六类近岸区域,并对近海预报海域作出北至苏鲁交界延长线、南至苏沪交界延长线、东至130E的界定,确保预报覆盖空间清晰明确。在警报等级方面,依据未来24小时内有效波高的预测值,将海浪警报由低到高划分为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四个等级,不同区域因地理环境差异设定了相应的波高阈值,提升了预警的科学性
2、与针对性。规范还详细规定了海浪预报每日至少发布一次,时效一般为24小时;警报发布频次则根据等级动态调整,红色警报需每日发布四期,以保障信息更新的及时性。发布内容应包含发布单位、时间、预报或警报时效、海域范围、有效波高、海浪等级、变化趋势或防御提示等要素,并要求使用北京时间,有效波高保留一位小数且不得跨越两个及以上海浪等级,增强了数据表达的一致性与可读性。此外,规范强调了热带气旋或温带天气系统的命名或描述应在警报中体现,同时建议配发警报图,提高公众认知与应急响应效率。海浪预报和警报发布规范适用于从事海洋气象预报、海洋灾害监测与应急管理的专业机构,特别是江苏省各级海洋预报中心、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及相关防灾减灾部门。该规范为开展区域性海浪预报与警报工作提供了统一的技术依据,有助于提升沿海地区对风暴潮、强风浪等海洋灾害的防范能力。同时,也适用于海事管理、海上交通、渔业生产、海洋工程建设、滨海旅游等行业领域,在组织海上作业、制定应急预案、实施人员撤离和设施防护等方面具有重要参考价值。此外,科研院校在开展海洋环境研究、灾害风险评估及相关标准制定过程中,亦可参照本规范中的术语定义、区域划分和等级标准进行数据分析与成果应用,推动海洋公共服务的规范化与精细化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