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食品追溯码编码技术规范DB51T3334-2025讲解了食品追溯码的编码原则、数据单元构成、数据结构设计以及符号标识的技术要求,系统性地构建了适用于四川省内食品追溯体系建设的技术框架。该规范明确了食品追溯码作为唯一标识用于追溯单元的核心作用,适用于以批次或单品为单位的食品追溯管理。文件规定了追溯码应由从事食品生产的市场主体进行源头赋码,若未实施则由经营主体补位赋码,强调了责任主体在追溯体系中的关键角色。在编码方式上,优先采用基于厂商识别代码(GS1标准)的编码结构,无此代码时可使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作为替代基础,确保所有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均具备赋码能力。规范详细划分了三类核心数据单元:市场主体单元
2、数据串、限定符单元数据串和属性信息单元数据串,分别承载企业身份、产品批次与序列号、生产日期、保质期等关键追溯信息,并通过应用标识符(AI)实现标准化表达。其数据结构分为编码型和纯数据型两种模式,其中编码型遵循严格的层级组合逻辑,支持商品二维码(如QR码)作为主要符号载体,保障信息的可读性与兼容性。附录部分提供了基于厂商识别代码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具体编码示例,增强了规范的操作指导性。整体内容紧密结合国家相关标准,如GB/T 44583、GB/T 16986、GB/T 33993等,实现了与现有信息化系统的衔接,提升了食品安全监管的数字化、智能化水平。食品追溯码编码技术规范DB51T3334-2
3、025适用于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流通经营单位、市场监管机构及相关技术服务提供方,尤其服务于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的生产与销售全过程追溯管理。该规范适用于采用GS1系统进行编码的企业,也涵盖尚未注册厂商识别代码但持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中小微食品生产企业,具有广泛的行业覆盖性。其技术要求可应用于乳制品、饮料、肉制品、调味品等多种食品品类的追溯体系建设,支持从生产、仓储到零售各环节的信息采集与共享。同时,该规范对信息化系统开发单位、条码生成服务商、第三方追溯平台建设者具有指导意义,有助于统一数据格式、提升跨系统互联互通能力。此外,在政府推动食品安全智慧监管背景下,各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可依据本规范开展数据采集、监督检查和应急处置工作,提升监管效能。因此,本文件不仅服务于食品产业链主体,也为构建全省乃至区域协同的食品安全追溯网络提供了技术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