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第19号令)解读讲解了该规章修订的背景、核心内容及其对安全生产管理的重大意义。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第19号令)描述了自2010年旧规实施以来暴露出的培训“走过场”、考试“走形式”以及监管手段单一等问题,强调了在新时代背景下推进制度完善的紧迫性。新规秉承“严管与便民并重”的原则,涵盖总则、培训、考核发证、换证、监督管理、法律责任和附则共7章49条,将于2026年6月1日起施行。此次修订注重提升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水平,减少因操作不当引发的生产安全事故,强化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保障。文件重点介绍了多项便民举措,包括取消每3年复审要求,改
2、为6年一次换证,并设立特殊情况下最长不超过2年的延期换证机制;理论考试合格方可参加实操考试,实操考试机会由1次增至5次,每次不合格可免费补考1次;允许申请人在任意考核发证机关或其委托机构报考,实现“跨省通办”。学历门槛也有所放宽,不再强制要求电工作业等工种具备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对于已持有合法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人员,可免予培训直接参加考试。为确保公平公正,严格推行“考培分离”,禁止考试机构开展相关培训,统一使用全国题库和考试系统,强化防作弊技术应用,对作弊行为实施严厉处罚,包括成绩作废、停考、撤销证书及罚款等。同时明确了从业人员的基本条件、培训要求、考试流程及证书有效期管理等内容,细化生产经营
3、单位在人员培训、档案建立、证书核查等方面的责任义务,强化全链条闭环管理。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第19号令)适用于从事特种作业的从业人员及其所在生产经营单位,特别是涉及电工作业、焊接与热切割作业、高处作业、危险化学品安全作业、煤矿作业等领域的企事业单位。该规定也适用于各级应急管理部门、矿山安全监管部门以及承担安全技术培训与考试任务的机构,是指导培训组织实施、考核发证、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的重要依据。此外,本规定对培训机构、考试点及监管工作人员均具有约束力,适用于所有参与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认定相关工作的主体。尤其对于流动性较强的异地务工人员而言,新规带来的跨省通办、降低学历要求、优化考试安排等措施极大提升了办证便利性,有助于推动特种作业队伍整体素质提升和安全生产水平提高。各相关行业应据此规范内部管理流程,建立健全特种作业人员档案,严格落实持证上岗制度,确保新规定有效落地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