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企业违反2021新处罚对照表详细列出了企业在不同方面的违法行为及其相应的处罚措施。该对照表涵盖了多个方面,包括组织机构和职责、安全生产投入、制度和规程、教育培训、生产设备和设施等。在组织机构和职责方面,主要负责人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将被处以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将被处以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并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其他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履行职责的,将被处以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导致事故的还将面临更严厉的处罚。未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管理人员的企业将被处以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将被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以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在安全生产投
2、入方面,未按规定保证资金投入的,将被责令限期改正并提供所需资金,逾期未改正的将被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制度和规程方面,未建立专门的安全管理制度或未采取可靠安全措施的企业将被处以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将被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以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在教育培训方面,未按规定对相关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将被处以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将被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以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生产设备和设施方面,未按规定进行安全评价或未设置明显安全警示标志的企业将被处以不同程度的罚款,严重者将被责令停产停业整顿。企业违反2021新处罚对照表适用于各类生产经营单位,特别是涉及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及使用的企业,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等行业。这些行业的企业应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的各项规定,确保安全生产管理到位,避免因违法行为而受到处罚。同时,该对照表也为企业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和处罚标准,有助于企业自查自纠,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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