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信息安全技术 个人信息安全 第2部分:实施指南DB21T1628.2-2026讲解了面向个人信息管理者的系统性、可操作性实施路径,全面覆盖个人信息生命周期各阶段的管理要求与实践方法。该指南以管理为主线、以生命周期为导向,明确界定了个人信息、个人信息主体、权益与权利、个人信息管理者等核心概念,强化了敏感个人信息识别、个人信息画像及开发活动的规范约束。文件重构了个人信息安全管理体系(PISMS)框架,细化了组织建设、管理制度、过程控制、风险评估与持续改进机制,尤其新增跨境处理规则、敏感性分级要求及AI驱动场景下的新型应用规范。其内容深度衔接DB21/T 1628.12025第1部分:要求,同步协同
2、第3至第8部分构成完整标准体系,形成从原则确立、实施落地、技术支撑到内审验证的闭环管理逻辑。修订版突出科学性与前瞻性,回应智慧城市、云服务、物联网、智能识别等新技术环境带来的合规挑战,强调管理质量与安全保障并重,为组织构建稳健、可持续、可审计的个人信息治理体系提供权威依据。信息安全技术 个人信息安全 第2部分:实施指南DB21T1628.2-2026适用于在辽宁省行政区域内从事个人信息处理活动的各类组织,包括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民营及外资企业、社会团体、教育科研机构、医疗卫生单位、金融服务机构、互联网平台企业以及提供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和移动应用服务的技术型企业。该指南对承担个人信息收集、存储、使用、加工、传输、提供、公开、删除等全流程操作的负责人、信息安全管理岗位人员、数据治理专员、法务合规人员、IT系统架构师及内部审计人员具有直接指导价值,亦适用于为上述组织提供个人信息安全咨询、测评、认证及技术支持的服务机构。对于跨区域开展业务但主要运营或数据处理节点位于辽宁的组织,本指南构成其履行属地监管义务的关键技术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