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用水定额 棉浆粕DB65T4639-2025讲解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针对棉浆粕生产行业制定的强制性用水效率控制标准,明确了单位产品取水量、重复利用率、废水回用率等核心指标的限定值与基准值。该标准依据棉浆粕生产工艺特点,将企业按原料来源(原棉短绒、回收棉纱下脚料等)、技术路线(传统酸碱法、绿色催化法)、规模等级(年产能3万吨以下、3万至10万吨、10万吨以上)进行差异化分类,分别设定阶梯式用水定额。标准详细规定了取水计量器具配备要求、水平衡测试周期、非常规水源利用比例下浮系数及超定额累进加价实施原则。文件还系统梳理了棉浆粕生产中备料、蒸煮、漂白、抄造等主要工序的典型耗水节点与节水潜力点,提出了基于
2、闭路循环水系统、白水回用优化、余热回收伴生节水等技术路径的达标支撑措施。标准强调用水统计台账规范化建设,要求企业每季度报送实际用水量、产品产量及工艺调整说明,并明确监管主体对核查频次、数据比对方法及整改时限的具体执行要求。用水定额 棉浆粕DB65T4639-2025适用于新疆区域内所有从事棉浆粕生产的企业,包括国有制浆企业、民营化纤原料加工基地、兵团所属纺织配套浆厂以及承接代工的环保型技改项目单位;同时适用于各级水利、工信、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开展用水计划管理、取水许可审批、节水评价验收和差别化水价核定等工作;也可供节能服务公司、清洁生产审核机构、水资源论证单位在开展棉浆粕行业节水诊断、工艺优化咨询和绿色工厂创建过程中作为技术依据使用;对于中西部其他棉花主产区拟参照新疆经验编制同类地方标准的省级标准化研究院及行业协会,亦具有重要参考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