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选煤厂安全隐患排查与治理措施讲解了选煤厂在安全技术管理与隐患排查治理两大核心维度的系统性制度安排和实操路径。该文档明确了总工程师作为安全技术管理第一责任人的权责定位,强调安全技术规划需覆盖装备更新、设施完善、技术提升、隐患整改及教育培训等全链条任务;严格要求新建、改扩建及技改工程落实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并规范规程动态修订机制,确保其时效性与指导性;针对临时工程、重点区域及危险环节,强制实施专项安全措施与应急预案的编审执行及全程监管;同步推进职业健康体系认证与安全技术项目评优机制建设。在隐患治理方面,文档构建了立体化检查体系,涵盖厂级月度大检查、车间级周检、安全小分队突击检查及高频次干部下现
2、场机制,对各级管理人员的下现场天数、夜班频次及工作内容(抓“三违”、培训抽考、隐患排查)作出量化约束;建立隐患“排查筛选三定落实整改验收再排查”的闭环管理模式,实行分级分类治理,重大隐患须经专题会议分析定级、方案制定、三定落实与复查验收;明确各单位为隐患排查责任主体,分管副职为直接责任人,安监部门承担分析、汇总、上报与验收职能,并要求隐患整改前必须配套有效防范措施与应急预案,切实防范事故演化与人身伤害。选煤厂安全隐患排查与治理措施适用于煤炭洗选行业中的选煤厂运营单位,包括国有重点煤矿附属选煤厂、地方独立选煤企业及股份制洗选加工企业等各类生产主体。文档内容尤其适用于厂级安全管理负责人(如厂长、总工程师、分管安全副厂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人员、各车间主任及班组长、机电与生产技术管理人员、职业健康与标准化体系建设专员,以及承担安全检查、隐患整改验收与应急演练组织的专职安全员。同时,该文档可作为煤矿集团安全管理部门对下属选煤厂开展安全督查、标准化评审、双重预防机制建设验收的重要依据,也可供安全评价机构、设计院所在编制选煤厂安全专篇、开展HAZOP分析或安全验收评价时参考使用,对推动选煤领域安全管理精细化、流程化与责任刚性化具有普遍适用性和实践指导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