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石墨和萤石中有害元素限量要求GB 46771-2025讲解了石墨(含鳞片石墨与微晶石墨)及萤石精粉中硫、汞、砷三类有害元素的强制性限量指标,明确了不同等级产品对应的具体限值;石墨和萤石中有害元素限量要求GB 46771-2025描述了适用范围覆盖鳞片石墨、微晶石墨及萤石精粉三类产品,依据其固定碳含量或氟化钙品位划分类别,并分别规定各等级在硫含量(%)、汞含量(mg/kg)、砷含量(mg/kg)上的分档限值;石墨和萤石中有害元素限量要求GB 46771-2025明确了试验方法的技术依据,硫含量检测执行GB/T3521,汞与砷含量检测统一采用SN/T3521(氢化物发生-原子荧光光谱法),萤石中砷
2、含量则另依GB/T5195.12进行测定;石墨和萤石中有害元素限量要求GB 46771-2025界定了“有害元素”为对人体具明显毒性及对环境造成明显污染的元素,并给出“萤石精粉”的工艺定义;石墨和萤石中有害元素限量要求GB 46771-2025由工业和信息化部提出并归口,于2025年10月31日发布、2026年11月1日正式实施,具有强制效力,其技术条款构成石墨与萤石产品质量控制、市场准入、环保合规及下游应用安全评估的基础性支撑。石墨和萤石中有害元素限量要求GB 46771-2025适用于从事石墨与萤石开采、选矿、加工、贸易及质量检验的企事业单位技术人员与管理人员;适用于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耐火材料、冶金还原剂、氟化工原料等产业链中使用鳞片石墨、微晶石墨或萤石精粉作为原料的生产企业;适用于生态环境部门、市场监管部门、海关及第三方检测机构开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进口商品检验、环评验收与污染物溯源工作;亦适用于科研院所、标准研究机构及高校在开展矿物资源安全评价、绿色制造标准体系建设、高风险元素迁移规律研究等相关工作中参考应用。该标准对保障关键战略矿产资源的清洁利用、防范重金属污染风险、支撑新能源与新材料产业高质量发展具有直接指导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