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药材种质资源圃建设规范DB13T6206-2025讲解了河北省针对中药材种质资源活体保存所制定的系统性技术标准,明确了从选址规划、圃区营建、资源收集与保存、田间观察观测、更新复壮到档案管理的全链条技术要求。该规范界定了中药材种质资源圃、隔离区、保存圃、繁殖圃等核心术语,强调以适生性、生态安全和长期稳定为前提开展圃址选择,要求土壤、灌溉水及空气质量分别符合GB 15618、GB 5084和GB 3095强制性标准。规范细化了分区功能布局,提出隔离区须实施不少于半年的检疫观察,保存圃按大宗道地、珍稀濒危、繁殖更新等目标分类划设大区与小区,并统一采用“大区号+小区号+种植行号”的圃位编号体系。在资
2、源保存方面,规定乔、灌、草本资源最低保存株数,并对濒危资源实行弹性数量控制;种植管理严格遵循肥料合理使用准则(NY/T 496)及种质圃操作规程(NY/T 4263)。信息登记实行全过程可追溯,涵盖种质名称、拉丁学名、来源地理信息、繁殖类型、健康状况等30余项字段,配套附录A提供标准化登记表格。观察观测覆盖植物学特征、抗逆性及生态适应性,更新复壮强调衰弱植株动态干预,档案管理要求纸质与数据库双轨并行,由专人负责归档利用全过程记录。中药材种质资源圃建设规范DB13T6206-2025适用于河北省行政区域内从事中药材种质资源保护、育种研发、良种繁育及产业化推广的各类主体,包括农业农村部门下属科研机构、中医药管理部门指定的资源保藏单位、农业技术推广中心、道地药材主产区的种业企业、中药材良种繁育基地、高校及科研院所的种质资源研究平台。同时适用于承担省级以上中药材种质资源保护项目的事业单位、参与中药材种质资源普查与收集工作的基层农技站、以及开展种质资源异地保存与交流共享的跨区域合作单位。该规范亦可为中药材种植合作社、规范化生产基地在建设自有资源保存圃或提升种源保障能力时提供技术依据,对推动河北安国等道地药材主产区实现种源自主可控、支撑中药材产业高质量发展具有直接指导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