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绿色交通设施评估技术要求 第3部分:绿色航道讲解了面向内河及沿海航道与船闸设施开展系统性绿色化评估的完整技术框架,涵盖适用范围、术语定义、基本要求、评估指标体系及量化评估方法。该标准明确了绿色航道与绿色船闸的概念内涵,强调其在全生命周期中统筹资源节约、能源低碳、污染防控、生态修复与运行效能提升的综合目标;修订后新增“设计水平年”等关键术语,优化了生态护岸等既有定义,并全面更新了航道与船闸的基本技术要求,包括功能适配性、生态兼容性、节能设备配置、智能化运维能力及环境影响管控措施。标准构建了由“资源节约”“环境保护”“生态保护”“运行管理”“创新提升”五个一级指标组成的多层级评估体系,细化至二级、
2、三级指标共数十项,对每项指标的评分依据、数据来源、验证方式及权重分配作出明确规定;同步完善了绿色航道与绿色船闸各自的评估流程、时间节点(如后评估宜在建成投运满两年后开展)、得分计算规则与等级划分标准(如90分以上为五星绿色航道),并以规范性附录形式统一了评估得分统计表格式。该标准还强化了与国家现行环保与节能强制性标准(如GB 8978、GB 12523、GB 16297、GB 50189)的衔接,确保评估结果具有法规支撑力和实践可操作性。绿色交通设施评估技术要求 第3部分:绿色航道适用于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航道管理机构、船闸运行单位、水运工程设计与咨询企业、环保评估机构、第三方绿色认证机构以及参与内河与沿海航道新建、改扩建、养护升级及船闸更新改造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和运营单位。特别适用于长江、珠江、京杭运河等高等级航道网建设主体,以及承担绿色交通示范工程、低碳试点航道、生态航道修复项目的技术与管理人员。同时,该标准为高等院校水运工程、环境工程、交通规划等专业的教学科研提供权威技术依据,也为地方制定区域性绿色航道评价细则、编制绿色航运发展规划、申报绿色交通基础设施专项资金提供标准化支撑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