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废弃矿山自然恢复技术规范DB36T2221-2026讲解了江西省针对废弃矿山实施以自然恢复为主导的生态修复全过程技术要求,明确了从现状调查、问题识别与判定、自然恢复年限确定、监测与管护到验收的系统化技术路径;废弃矿山自然恢复技术规范DB36T2221-2026描述了尊重科学、顺应自然、因地制宜、技术可行的基本原则,界定了废弃矿山、自然恢复、辅助再生、参照生态系统、覆盖度等核心术语,构建了涵盖地质环境、土地损毁、生态退化三类问题的识别与综合判定体系,并设定了差异化自然恢复年限判定方法;废弃矿山自然恢复技术规范DB36T2221-2026规定了以遥感解译、野外踏勘、样方调查、图件编制为支撑的现状调
2、查技术,细化了自然恢复适宜性综合判定表和生态环境现状调查表等规范性附录,提出了覆盖植被动态、地质稳定性、水土保持效能等多维度的监测指标体系及阶段性管护策略,确立了以目标达成度、过程规范性、生态功能恢复效果为核心的验收标准;废弃矿山自然恢复技术规范DB36T2221-2026整合了国家及行业现行有效的20余项标准规范,覆盖土地利用分类、造林封育、裸露坡面植被恢复、地质灾害评估、生态退化评估、矿山生态修复通则等关键领域,强化了标准的可操作性、区域适配性与成果可验证性,为科学引导废弃矿山由人工干预向自然演替过渡提供了刚性技术依据和全流程管理框架。废弃矿山自然恢复技术规范DB36T2221-2026适用于江西省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矿山生态修复行政管理人员、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承担单位、生态保护修复工程设计与施工单位、第三方监测评估机构、科研院所及高等院校从事生态修复研究与实践的专业技术人员;适用于开展废弃矿山生态状况本底调查、自然恢复潜力评估、恢复年限核定、长期生态监测与适应性管护工作的基层林业、水利、生态环境部门技术人员;适用于矿山企业履行生态修复义务、编制或审查矿山生态修复方案、开展自主修复后效果自评的相关岗位人员;同时对全国其他生态类型相似、矿山废弃程度相近、具备自然恢复条件的南方丘陵山地区域,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和技术借鉴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