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水泥替代原料 处理后的生活垃圾焚烧飞灰JCT2822-2024讲解了将经稳定化/固化处理后的生活垃圾焚烧飞灰作为水泥生产中部分替代原料的技术要求与应用规范,明确了其在硅酸盐水泥熟料煅烧工艺中的适用条件、物理化学性能指标、有害成分限值(如可溶性氯离子、浸出毒性中铅、镉、砷、铬等)、放射性核素活度浓度控制要求,以及取样、检测、标识、运输和储存等全过程管理规定。该标准描述了飞灰替代原料对水泥窑协同处置系统运行稳定性的影响机理,强调其不得用于生产直接接触饮用水的水泥制品,并规定掺量上限为原料总质量的4.0%,且需经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及建材行业管理部门联合评估确认。标准还系统规定了飞灰预处理效果验证方
2、法,包括高温熔融、药剂稳定化或水洗脱氯等主流工艺对应的质量验收参数,配套提出飞灰替代原料批次合格判定规则及异常数据追溯机制,突出安全风险前置防控与全链条可溯源管理理念,为飞灰资源化利用提供兼具环境安全性与工业可行性的技术依据。水泥替代原料 处理后的生活垃圾焚烧飞灰JCT2822-2024适用于从事生活垃圾焚烧飞灰稳定化/固化处理的企业、水泥生产企业(尤其是具备协同处置资质的新型干法水泥窑运营单位)、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建材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危险废物环境管理技术支撑单位以及各级生态环境与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的相关管理人员。该标准亦适用于开展飞灰资源化技术研发的科研院所、环保装备制造商及工程设计单位,在飞灰处置方案论证、水泥窑协同处置项目环评、许可证申请、日常运行监管及跨部门联合审查等工作中具有直接指导作用,是推动“无废城市”建设与工业固废循环利用政策落地的关键技术文件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