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广东省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指导手册(工业气体生产经营企业专篇,2025年版)广东省应急管理厅2026年1月前言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及广东省安委会广东省2025“隐患排查治理年”行动方案(粤安20254号)的部署,进一步指导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全面提升从业人员发现和解决隐患的能力,切实提高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质量,广东省应急管理厅组织广东省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科学技术研究院、广东省应急管理服务协会等单位,结合日常检查、指导帮扶过程中发现的重点问题和典型风险隐患,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针对我省企业在风险管控中的重
2、点、难点和薄弱环节,编制了广东省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指导手册。该手册包含石油化工企业、精细化工企业、油气储存企业、危险化学品仓库企业及工业气体生产经营企业5个专篇。本手册为工业气体生产经营企业专篇,内容涵盖安全基础管理、设计与总图、设备管理、电仪管理、生产运行管理、作业安全管理和应急管理共7个部分,除安全基础管理部分外,其余各部分均由工业气体生产经营企业常见的隐患内容、风险、排查依据、隐患图片或排查方式、正确示例图片或释义构成。本手册旨在指导应急管理部门和企业管理人员“会查隐患、真查隐患、查真隐患”,推动企业举一反三落实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主体责任,切实提升企业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的专
3、业性和实效性,为我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提供有力支撑。目录第一部分:安全基础管理类1第二部分:设计与总图类.13第三部分:设备管理类.20第四部分:电仪管理类.37第五部分:生产运行管理类.56第六部分:作业安全管理类.69第七部分:应急管理类.73-1-第一部分:安全基础管理类-2-第一部分:安全基础管理类序号隐患内容风险排查依据排查方式1.1企业未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包括危险化学品购销管理制度(经营企业)、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包括防火、防爆、防中毒、防泄漏管理等内容)、安全投入保障制度、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安全风险管理制度、应急管理制度、事故
4、管理制度、承包商管理制度等。管理混乱,不能有效规范员工行为,增加生产安全事故风险。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5号)第六条: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的单位(以下统称申请人)应当依法登记注册为企业,并具备下列基本条件:(三)有健全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1号)第十四条:企业应当根据化工工艺、装置、设施等实际情况,制定完善下列主要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一)安全生产例会等安全生产会议制度;查看企业安全管理制度。1.2企业未制定操作规程和工艺控制指标,或制定的操作规程和工艺控制指标不符合标准规
5、范要求。缺少可执行的操作规程与工艺控制指标,岗位操作、开停车、应急处置等无章可循,容易出现误操作、违章作业与处置失当。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安监总管三2017121号)第十七条:未制定操作规程和工艺控制指标。化工过程安全管理导则(AQ/T 3034-2022)第4.9.1条:企业应制定操作规程管理制度,明确操作规程编制、审查、批准、分发、使用、控制、修订及废止的程序和职责。操作规程内容应至少包括:开车、正常操作、临时操作,异常处置、正常停车和紧急停车的操作步骤与安全要求;工艺参数的正常控制范围及报警、联锁值设置,偏离正常工况的后果及预防措施和步骤;操
6、作过程的人身安全保障、职业健康注意事项等。企业应每年对操作规程的适应性和有效性进行确认,至少每三年对操作规程进行一次审核修订。查资料、现场查操作规程和工艺控制指标。-3-第一部分:安全基础管理类序号隐患内容风险排查依据排查方式1.3企业未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1.未明确各级管理部门及基层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和考核标准;2.未明确主要负责人、各级管理人员、一线从业人员(含劳务派遣人员、实习学生等)等所有岗位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和考核标准。责任划分模糊导致管理混乱、缺乏考核标准影响工作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二条:生产经营单位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应当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
7、核标准等内容。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相应的机制,加强对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考核,保证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查看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及其考核与奖惩记录。1.4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企业,主要负责人和主管生产、设备、技术、安全的负责人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具备化学、化工、安全等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化工类中级及以上职称。相关人员专业水平不足,容易导致安全管理漏洞,增加事故风险。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203号)第(十一)条: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必须具有化工类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和一定实践经验,专职安全管
8、理人员至少要具备中级及以上化工专业技术职称或化工安全类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新招一线岗位从业人员必须具有化工职业教育背景或普通高中及以上学历并接受危险化学品安全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国务院安委会20203号)第(三)条第2款:提高从业人员准入门槛。自2020年5月起,对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的企业,新入职的主要负责人和主管生产、设备、技术、安全的负责人及安全生产管理员必须具备化学、化工、安全等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化工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新入职的涉及重大危险源、重点监管化工工艺的生产装置、储存设施操作人员必须具备高中及以上学历或化工类
9、中等及以上职业教育水平,新入职的涉及爆炸危险性化学品的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的查看相关人员专业学历、职称。-4-第一部分:安全基础管理类序号隐患内容风险排查依据排查方式操作人员必须具备化工类大专及以上学历: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现有人员应在2022年底前达到相应水平。危险化学品企业要按规定配备化工相关专业注册安全工程师。1.5涉及重大危险源的储存设施操作人员不具备高中及以上学历或化工类中等及以上职业教育水平(具有10年以上有关岗位从业经历的除外)。操作人员资质不够,可能误操作引发储存设施安全事故。危险化学品企业重点人员安全资质达标导则(试行)(应急危化二20211号)第2.5条:涉及重大危险源、重点监管
10、化工工艺的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的操作人员(以下简称高风险岗位操作人员),需具有化工职业教育背景(含技工教育)、或高中及以上学历,或取得有关类别中级及以上技能等级,上岗前安全培训不少于72学时,每年再培训不少于20学时,其中特种作业人员需持证上岗。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国务院安委会20203号)第(三)条第2款:提高从业人员准入门槛。自2020年5月起,对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的企业,新入职的主要负责人和主管生产、设备、技术、安全的负责人及安全生产管理员必须具备化学、化工、安全等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化工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新入职的涉及重大危险源、重点监管化工工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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