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微型消防站建设规范DB43T3303-2025讲解了湖南省针对微型消防站规划建设与运行管理所制定的系统性、实操性强的地方技术标准,全面涵盖站点设置、人员配备、装备器材配置、岗位职责、值守联动机制以及管理训练和保障要求等内容。该规范明确微型消防站是依托社会单位或社区组建的具备初起火灾扑救能力的志愿消防力量,突出“预防在先、发现在早、处置在小”的建设目标,强调防火巡查、宣传教育、预案演练和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等常态化职能。规范对站点选址提出便利性与功能性并重的要求,规定社区应至少设1个站点并以“3分钟到场”为响应基准,超高层建筑须独立建站,多单位共用建筑需协同布局,大型商业综合体和文物建筑站点
2、设置与人员装备配备还需同步符合国家行业标准XF/T 3019和XF/T 1463。在人员方面,要求站长由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兼任,社会单位微型消防站不少于6人,社区站点可由保安、联防队员等兼职组成,并鼓励具备消防职业资格人员参与;装备配备强调灭火、破拆、防护、通信四类基础器材全覆盖,支持分散设点、小型车辆配置及统一标识标牌。规范还细化站长、队员及消防控制室值班员的岗位职责,强化制度化管理、定期培训考核与区域联防联动机制,附录A提供了社会单位装备器材配备的参考清单,增强了标准的落地指导性。微型消防站建设规范DB43T3303-2025适用于湖南省行政区域内所有拟建、在建或已建微型消防站的管理主体,包括各类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如宾馆饭店、商场市场、公共娱乐场所、医院、学校、养老机构、劳动密集型企业等)、一般社会单位、城市社区、城乡结合部村(居)民委员会、物业企业、大型商业综合体运营管理单位、文物建筑产权或使用单位,以及承担基层消防治理职责的街道(乡镇)应急管理机构、消防救援部门指导单位和地方应急管理部门。该规范亦适用于从事微型消防站设计、建设、验收、评估、督导及第三方技术服务的相关机构与从业人员,为基层消防力量标准化、规范化、实体化运行提供统一技术依据和操作遵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