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航道工程初步设计文件编制规定JTST110-5-2025讲解了航道工程初步设计阶段文件编制的总体要求、内容构成、深度标准及格式规范,明确了总说明书、工程布置图、水工建筑物设计、疏浚与整治工程、航标与信息化系统、环境保护与节能设计、投资概算等核心章节的编制要点。该规定描述了设计依据必须符合最新国家及行业强制性标准,强调地质勘察资料、水文测验成果、通航论证报告等基础资料的时效性与有效性;细化了不同航道等级(如内河级、沿海航道)在平面布置、断面设计、结构选型、稳定性验算等方面的差异化技术要求;提出了BIM技术应用、数字化交付、绿色低碳设计等新要素的纳入方式;统一了图纸编号规则、文字说明逻辑、计算书附
2、录形式及概算编制口径,确保设计成果可审查、可施工、可验收。该规定还明确了各专业协同界面、设计责任划分以及需与可行性研究报告、后续施工图设计衔接的关键控制点,强化了初步设计对工程建设全生命周期的技术引领和质量管控作用。航道工程初步设计规定JTST110-5-2025适用于从事内河与沿海航道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图审查机构、建设单位、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质量监督机构,尤其适用于承担高等级航道(含京杭运河、西江航运干线、长江干线支流、沿海主枢纽港进港航道等)前期设计工作的水运工程设计人员、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工程)、造价工程师及BIM技术应用工程师。同时适用于高等院校港口航道与海岸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等相关专业的教学参考与课程设计指导,也适用于地方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开展初步设计审批、技术评估和标准化管理的实务操作。该规定不替代专项技术规范,但作为强制性行业标准,是所有涉及航道工程初步设计活动必须遵循的基础性编制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