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军民通用低空飞行服务站建设指南讲解了面向3000米以下低空空域运行需求的综合性地面服务设施全生命周期建设规范,系统构建了涵盖场地选址、基础设施布局、设备配置、信息系统架构及建运管理四大维度的技术体系。该指南明确了A类(区域核心级)与B类(局部基础级)两类服务站的功能定位与能力边界,细化了场地选址的地理、气象、电磁三重约束条件,强调避开地质灾害易发区、强电磁干扰源及人口密集敏感区域;规定了调度管理区、后勤保障区、仓储物流区、起降场(点)等功能分区的空间配置逻辑与物理隔离要求,并将绿色低碳理念贯穿于建筑、能源与景观设计全过程。在设施设备方面,提出通信、导航、监视、反制、气象五类核心装备的选型原则与
2、性能阈值,尤其突出低空气象要素分类管理机制区分基础气象要素、选配气象要素与泛气象要素,强化服务精准性。服务站系统部分全面覆盖飞行计划处理、任务管理、监视数据融合、低空气象服务、货物安检、应急告警与安防联动等八大功能模块,明确系统接口标准与数据交换格式,确保与国家低空飞行服务“一张网”兼容互通。建设与运行管理章节则从立项审批、工程实施到资质准入、日常巡检、安全评估、应急响应等方面作出全流程制度安排,体现军民协同、平战结合、分级分类、安全可控的基本导向。军民通用低空飞行服务站建设指南适用于从事低空经济基础设施规划、设计、建设与运营的各类主体,包括地方政府低空经济发展主管部门、通用机场与无人机运行管理单位、航空产业园区运营机构、低空飞行服务系统集成商、空管设备制造商、通航运营企业及军地联合空域协调单位。该指南亦适用于交通运输、应急管理、公安、消防、自然资源、气象等需依托低空飞行服务站开展空中巡查、应急投送、森林防火、地质监测、气象探测等跨领域协同作业的行业部门。对于正在开展城市空中交通(UAM)、物流无人机规模化商用、短途运输航线试点、低空旅游示范及应急救援能力建设的城市和地区,本指南提供可操作、可验证、可扩展的技术路径与合规依据,是当前我国推进低空空域管理改革和低空基础设施标准化建设的重要基础性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