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上石油天然气储运事故灾难应急预案讲解了针对陆上石油天然气储运事故灾难的应急措施和管理机制。该预案旨在增强应对和防范事故风险的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预案强调了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原则,明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在国务院及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指导和协调应急救援工作。地方各级政府、相关部门和企业按职责和权限负责应急管理与处置。预案还强调了科学决策、依法规范的重要性,以及预防为主、平战结合的方针,确保在日常管理和应急救援工作中做到常备不懈。预案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陆上石油天然气长输干线、大型储运设施、海洋石油陆上油气处理终端等发生的特别重大事故、超出地方政府应急处置能力的事故、跨省级行政区或跨多个领域的事故,以及安全监管总局认为需要处置的事故。陆上石油天然气储运事故灾难应急预案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陆上石油天然气储运企业和相关管理部门。具体包括陆上石油天然气长输干线、大型储运设施、海洋石油陆上油气处理终端等设施的运营单位,以及各级地方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消防部门、环保部门等相关单位。预案旨在为这些企业和部门提供应对事故灾难的指导和操作指南,确保在事故发生时能够迅速、有效地进行应急响应,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copyright@ 2010-2024 安全人之家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冀ICP备2022015913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