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地震预警信息发布DB46T735-2025讲解了海南省针对地震预警信息全生命周期管理所建立的强制性技术规范,明确了地震预警等级划分标准及对应的烈度阈值、颜色标识、图标样式与声音特征;描述了预警信息的法定发布主体为省级地震工作主管部门,规定了必须包含地震预警等级图标、预警时间、预测地震烈度、预警震级、发震时刻、震中位置、参考地名、震中距及源信息单位等九类核心要素;阐明了面向一般用户、专业用户和特定用户的差异化发布对象范围,涵盖公众场所、高速铁路、城市轨道交通、特大桥梁、水库、电力调度中心以及核电站、航天发射场、大型石化基地、危险品仓储基地等高风险设施;列明了电视、应急广播、手机短信、电话通知、专
2、用终端及政务服务平台(如海政通、海易办)等多渠道发布路径;设定了3.0级及以上或预测烈度达4度以上的启动条件,并对第三方转发行为作出授权与监管要求;提出了724小时不可篡改发布日志管理制度,涵盖时间戳、推送记录、更新取消操作等关键字段,且保存期不少于1年;同时对信息更新与取消的触发情形、响应时限及一致性校验作出了原则性约束,强调信息安全、数据溯源与实时监控能力,突出以烈度为本、分级响应、权威统一、留痕可溯的预警治理逻辑。地震预警信息发布DB46T735-2025适用于海南省行政区域内所有参与地震预警信息制作、发布、转发、接收与响应的组织与人员,包括各级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应急管理部门、广播电视播出机构、通信运营商、新媒体平台运营方、智慧城市建设单位、公共安全基础设施管理单位;适用于学校、医院、商场、交通枢纽、高层住宅等人员密集场所的运营管理主体;适用于高速铁路运营公司、城市轨道交通集团、大型桥梁管养单位、水库管理单位、电网调度中心等关键基础设施运维单位;也适用于核电站、航天发射中心、石化炼化企业、危化品仓储基地等重大危险源单位的安全管理与应急响应系统建设;同时为地震预警终端设备研发制造企业、预警信息服务集成商、政务App开发单位及第三方转发服务提供者提供合规性技术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