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社区病媒生物预防与控制实施要求DB31T1672-2026讲解了上海市针对鼠、蚊、蝇、蟑螂等主要病媒生物在社区层面开展系统性、规范化防制工作的技术路径与管理框架,明确了从责任主体界定、经费保障、组织协同到具体防制措施落地的全过程要求。该标准描述了以环境治理为基础、物理与化学手段为补充、安全管理为底线的综合防控策略,详细规定了鼠类、蚊虫、蝇类及蟑螂四大类病媒生物在孳生地清理、设施布设、药物使用、作业频次与安全间隔等方面的实操细则,并将防制过程嵌入“一网统管”数字化治理体系,强调毒鼠饵站、捕蝇笼等设施的信息化登记、监测预警与闭环处置。标准还构建了包含密度评估、群众满意度调查、投诉响应和持续改进在内
2、的闭环管理机制,配套提供检查记录表与问卷示例等资料性附录,强化标准执行的可操作性与可追溯性。其核心在于压实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主体责任,推动居(村)民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及有害生物防制服务机构多方协同,实现病媒生物密度控制水平符合国家系列标准(GB/T 2777027773),最终服务于市民健康保障、重大活动支撑及国家卫生城镇创建等公共卫生目标。社区病媒生物预防与控制实施要求DB31T1672-2026适用于上海市行政区域内承担病媒生物防制法定职责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及其所属爱卫办、城运中心、卫生健康监督机构;适用于社区层级的居(村)民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等基层治理主体;适用于依法承接社区病媒生物防制服务的各类有害生物防制服务机构(PCO公司)及其现场作业人员;同时适用于市、区两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开展技术指导、效果评估与业务培训工作。本标准亦可供上海各级城市管理、绿化市容、水务、房管等部门在协同推进环境整治、雨水井维护、公建配套管理等工作中作为交叉监管与联合行动的技术依据,不适用于医疗机构、食品加工场所、养殖场等具有专项防控规范的特殊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