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铜川市地方煤矿较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预案目 录1 总则11编制目的12编制依据13响应分级14适用范围15工作原则2 组织体系及职责2.1 市煤矿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2.2 工作职责221 市煤矿应急领导小组222 市煤矿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223 市煤矿应急领导小组主要成员单位23 专业工作组24 抢险救灾现场指挥部25 应急救援队伍3 预警预防机制31 危险源危险性评估32 危险源监控33 预防
2、预警34 信息报告341 通讯报告342 报告程序343 报告内容344 报告时限35 事故现场保护36 预警预防行动4 应急响应41 先期处置42 分级响应43 应急救援431 抢险救灾原则432 抢险救灾措施433 现场医疗救护紧急措施44 信息发布45 应急结束5 后期处置51 善后处置52 调查分析53 事故应急救援总结报告6 保障措施6
3、1 通讯保障62 队伍保障63 技术保障64 装备保障65 交通运输保障66 医疗卫生保障67 物资保障68 经费保障69 有关部门的保障措施7 宣传、培训和演习71 宣传72 培训73 演习8 附则81 预案修订、编制和贯彻82 奖励83 责任追究84 预案的解释部门85 预案的实施时间 1 总则11 编制目的进一步规范我
4、市煤矿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应急工作,及时、科学、有效地实施应急救援,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社会和矿区稳定。12 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煤矿安全规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陕西省安全生产条例、陕西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陕西省煤矿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和铜川市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市煤矿实际,制定本预案。13 响应分级根据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灾难(以下简称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直接经济损失,将事故分为、四个响应级别。级:指造成
5、30人以上死亡(含遇险),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特别重大事故。级: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含遇险),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重大事故。级: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含遇险),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较大事故。级: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一般事故。本条所称的“以上”包含本数,所称的“以下”不包含本数。14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级以上,或级以下,但社会影响重大,或市政府、市应急
6、委员会和市安委会认为需要启动本预案处置的煤矿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应对工作。本预案指导全市地方煤矿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应急救援工作。15 工作原则(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把保障职工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及时预报和消除事故隐患,最大限度地减少煤矿事故灾难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积极做好应对煤矿事故灾难的各项准备工作,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市委、市政府和市煤矿事故灾难应急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和指挥下,煤矿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由各级人民政府统一领导,煤炭管理部门具体负责,政府相关部门分工协作,煤矿企事业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业救护队和广大职工发挥骨干和基础作用。各级政府及其相关部门,煤矿企业和为之服务的专业救护队伍依据各自职责和权限,按照煤矿事故等级分级响应、分级管理、进行及时、安全、有效地指挥和处置。(3)条块结合,属地为主。煤矿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实行政府行政首长或煤矿企业总经理负责制,应急救援现场指挥以市、县政府为主,必要时由省煤矿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直接组织指挥。事发地煤矿企业是事故应急救援的第一响应者,应按照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有关规定立即先期处置,逐级迅速报告并启动相应的应急救援预案。(4)预防为主,平战结合。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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