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保康县烟花爆竹事故灾难应急预案1总则1.1编制目的和依据为了加强对烟花爆竹事故灾难的控制,规范烟花爆竹事故灾难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程序,预防和处置烟花爆竹事故,及时有效地实施应急救援工作,最大程度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国家烟花爆竹事故灾难应急预案、湖北省烟花爆竹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和保康县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预案。1.2适用范围按照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国家将应急响应级别分为I级(特别重大)响应、II级(特大)响应、III级(重大)响应、
2、IV级(一般)响应。本预案为IV级(一般)响应。适用于保康县行政区域内发生的造成人员伤亡(含失踪),或10人以上中毒(重伤),或者需要紧急转移安置30人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或危及重要场所和设施安全(车站、人员密集场所、水利设施、军用设施、危化品库、油气站、学校)的烟花爆竹事故灾难。本预案等级为(一般)级。1.3基本情况及分类我县现有烟花爆竹批发经营企业一家,委托配送中心六家,烟花爆竹零售单位六百八十七家,分布在全县十一个乡(镇),涉及到烟花爆竹经营、运输、储存等诸多环节。按规定分为三类:a、烟花爆竹批发经营企业的储存区;b、烟花爆竹运输工具;c、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和零售单位经营场
3、所。1.4工作原则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统一指挥,分工负责;区域为主,单位自救与社会救援相结合。2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及职责2.1组织机构成立保康县烟花爆竹事故灾难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县安监局局长任组长,分管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的副局长任副组长,局办公室、矿山监管股、综合监管股、法制培训股、矿山救护队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局综合监管股,承办县烟花爆竹救援领导小组交办的有关事项。24小时报警电话为0710-5819937,0710-5813328(传真),火灾事故同时向119报警。2.2事故现场指挥部县烟花爆竹事故救援领导小组接到事故报告后,迅速成立现场抢险指挥部,安监局局长任现场总指挥。负责下
4、达应急救援命令,发布新闻信息;负责制定抢险救灾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指挥参与应急救援的专业队伍开展工作,全权负责现场抢险救灾事务,确定应急救援方案、警戒区域,并组织实施。必要时向上级救援中心发出救援请求(市烟花爆竹事故应急咨询电话号码为:0710-3456345,县烟花爆竹事故应急咨询电话号码为0710-5819937)。2.3职责分工2.3.1办公室负责应急救援的现场综合协调指挥工作;根据工作需要,协调公安、消防、医疗救护、环保和乡镇政府等部门共同开展事故抢险救援工作;负责传递事故抢险信息,统计事故报表,发布事故相关信息。2.3.2综合监管股负责制定抢险救灾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现场指导抢险救灾
5、工作,解决事故抢险过程中遇到的技术难题,及时处理突发灾变;负责制定烟花爆竹事故灾难应急救援预案,组织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演习;协调事故发生单位配合事故抢险救灾及调查处理工作;牵头进行事故调查,提交调查报告,提出初步处理意见及防范措施;督促存在重大危险源的单位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并评价其有效性;检查安全设施设备是否符合相关规定;组织学习和检查落实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培训、演习工作。2.3.2矿山监管股负责协调相关部门、乡镇政府和事故发生单位,做好抢险救灾中物资、设备的及时调度和供应。2.3.3法制培训股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工作;负责对事故单位进行安全法制教育和安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对事故案卷的资料收集、立卷、归案等工作。2.3.4矿山救护队矿山救护队作为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和常设应急力量,也应积极参与非矿山领域的抢险救援工作,按照现场总指挥及专家组提出的抢险救灾方案,负责具体实施抢险救灾工作,最大程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负责报告抢险救灾工作进度,提出抢险工作建议。2.3.5事故单位积极组织自救,主动配合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协助疏散群众,提供事故现场情况和必要的救援设施和设备。欢迎光临安全人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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