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壶关县安监局煤矿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为了积极应对可能发生的煤矿安全生产事故,建立统一指挥、职责明确、运转有序、反应迅速、处置有力的应急救援体系,高效有序地组织开展煤矿事故抢险救援工作,最大限度的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国家、集体财产和人民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及壶关县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要求,结合我局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一、预案适用范围(一)本预案所称煤矿安全生产事故,是指我县所属煤矿在生产经营过程中造成人员伤亡或经济损失,以及性质特别严重、产生重大影响的事故。煤矿安全事故包括:1、造成1人以上死亡事故或重伤2人以上。2、一次死亡
2、3人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在500万元以上的重大安全事故。3、一次死亡10人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在1000万元以上的特大安全事故。4、其他性质恶劣,影响重大的煤矿事故。(二)本预案的适用范围只限于我县范围内的所有煤矿企业。二、预案启动条件:发生上述安全生产事故或者县局认为事故性质和影响特别恶劣的,启动本预案。三、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和职责(一)煤矿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应在县政府的统筹安排下,由县局集中领导、统一指挥、各种有关职能科室分工明确、紧密结合、迅速高效有序地开展。(二)成立壶关县安监局煤矿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领导组,领导组成员如下:组长:副组长:组成人员由各职能科室和安监站科(站)长
3、组成。领导组的职责是:负责指挥、协调、组织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配合上级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定期组织预案的演练;检查煤矿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措施的落实情况。(三)应急救援领导组下设机构及职责:1、领导组应急救援指挥中心。设在县局信息调度中心,负责应急救援领导组的日常事务和事故抢险救援情况上报、下传等工作,中心负责人由信息调度中心主任兼任。中心电话:0355-8774219.0355-8773258-8000.2、现场抢险救援组。负责对事故的制定抢险救援方案,并负责对方案的组织实施,并协调有关抢险救护单位的抢险救援工作。组长:安全科科长兼任。3、安全保卫组。组长由安全纠察队队长兼任,负责协助公安部门现场事故的安全保卫、警戒和肇事人员的监控及群众的劝解和疏导工作。4、后勤保障组。由局办公室主任兼任,负责抢险物资的供应和工具装备的供应,协调各有关抢险物资单位的救援物资供应。5、医疗救护组。由培训中心和工会主要负责人兼组长,负责协助医疗单位的救治,组织受伤人员的救护工作,保证救护药品和救护器材的供应。6、新闻及善后处理组。由生产科负责人兼组长,负责协助对事故的技术勘察、新闻报道和事故善后处理和防范措施的制定和实施。以上1、6条由总工常高明负责,2、3条由副局长张根喜负责,4、5条由副局长牛树珍负责。欢迎光临安全人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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