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特种设备重特大事故应急预案讲解了有效预防和应对江苏省行政区域内发生的特别重大、重大特种设备事故的措施,旨在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性灾害,提高事故处置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社会稳定。该预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适用于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机动车辆等设备设施的特别重大、重大事故的应急救援。预案详细划分了事故级别,特别重大事故(级)、重大事故(级)、较大事故(级)和一般事故(级),并明确了各级事故的具体标准。此外,预案还建立了省特种设备重特大事故应急指挥中心及其办公室,以及现场指挥部和地方政府组织机构,确保应急救援工作的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和高效运转。江苏省特种设备重特大事故应急预案适用于江苏省行政区域内所有涉及特种设备的企事业单位、监管部门和应急救援机构。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使用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的企业,以及各级政府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管部门和应急管理部门。该预案对于提高相关单位和部门的应急处置能力和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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