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海上油污应急计划设计讲解了海上油污应急计划的意义、目的、法律依据、应急机构的建立原则以及事故报告流程。文章指出,船舶或港口溢油对环境造成的破坏远大于经济上的损失,如1989年美国“埃克森”号油轮溢油事故赔偿高达35亿美元,而船舶和货物损失不足赔偿额的1。同时,有无应急计划对溢油处理效果影响巨大,1993年加拿大温哥华港菲律宾船泄漏40吨柴油事件中,由于港口有周密的应急计划,仅用一天半时间和10万加元就完成处理任务。因此,制定油污应急计划对于预防海上石油及制品的泄漏事故、及时控制和清除油污染、保护生态环境具有重要意义。法律依据方面,虽然我国目前尚无专门针对溢油应急的法规,但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2、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止船舶污染海域管理条例和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制定应急计划。应急机构的建立应遵循合作性、统一性和及时性原则,由总指挥、应急指挥中心和多个合作部门组成,确保多方面通力合作、协调一致、迅速响应。在事故报告方面,港务监督是接受和分发污染事故报告的部门,船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海域发生污染事故后,应尽快向就近的港务监督报告,并在进入第一港口时提交书面报告,接受调查处理。海上油污应急计划设计适用于航运公司、港口管理部门、海事监督部门、环保部门、渔政监督部门、海上救捞部门以及相关军事和消防部门。这些机构可以通过学习本文的内容,了解如何制定有效的海上油污应急计划,提高应对突发油污事故的能力,减少环境污染和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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