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国有企业土地资源资产清查技术规程TGDSTD 020-2026讲解了面向广东省属及地市监管的国有企业(不含中央企业)开展土地资源资产系统性清查的完整技术路径与操作要求,明确了清查对象涵盖依法确权登记、实际控制但手续不完善、以及无依据但无争议的三类土地,以宗地为基本清查单元,统一采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和1985国家高程基准,规定面积计量至平方米并保留两位小数、价格按元/平方米取整、经济价值以万元为汇总单位且保留两位小数。该规程描述了从制定方案、组建队伍、资料准备,到信息收集、实物量清查、经济价值核算、成果编制及质量检查的全流程工作程序,细化了台账比对、权属验证、现状核查、用途校核、图斑举证等
2、实地清查方法,提出基于公示地价、动态监测地价、征收补偿标准及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价格体系进行资产核算价格修正的技术逻辑,并规范了数据库结构、汇总表格式及成果验收标准。规程强调以国土变更调查、不动产登记、土地供应数据和空间规划成果为多源支撑,实现土地资源资产“数量、质量、权属、用途、价值”五位一体的闭环管理,为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优化配置与监管决策提供权威、可追溯、可复核的数据基础。国有企业土地资源资产清查技术规程TGDSTD 020-2026适用于广东省各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财政部门、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开展国有企业土地资产管理与监督工作;适用于广东省属及各地市监管的国有独资企业、国有控股企业及其实际控制的子企业开展本级土地资源资产清查作业;适用于承担政府委托任务的土地调查规划院、测绘地理信息单位、不动产登记技术支撑机构、资产评估机构及第三方技术服务单位执行清查项目;亦适用于高校、科研院所从事国有资产管理、自然资源资产核算、国土空间治理等方向研究的专业人员作为技术参考依据。本规程聚焦地方国企土地资产底数摸排与价值量化,不适用于中央企业总部及在京央企子企业的清查工作,亦不直接适用于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或划拨用地专项评估以外的其他非国有产权土地管理场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