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病案管理服务规范DB32T5375-2026讲解了江苏省针对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病案管理服务所制定的系统性、全流程技术与管理要求,涵盖组织架构、人员资质、基础设施、信息化建设、纸质病案全生命周期管理、电子病历规范化应用、病历封存与启封操作规程、病案对外服务机制以及持续评价改进等核心内容。该规范明确了病案管理部门的职能定位与三级管理体系构建方式,对病案管理人员配置比例、岗位设置、专业技术结构及任职资格提出量化标准;在设施方面强调病案用房的功能分区、荷载设计、安全防护(含防盗、防火、防虫鼠、防磁、环境调控)及信息化基础支撑能力;在业务层面细化纸质病案从建立、信息采集、整理编码、归档时限、保管条件、示踪
2、机制到质量控制的操作要求,并严格规定电子病历在书写、编码、修改归档效力、权限管控、身份认证、电子签名、长期保管与数据一致性等方面的技术边界与法律效力保障措施;同时规范了病历封存与启封的法定程序、病案查阅复制借阅的服务流程及隐私保护义务,并设定了以患者权益和医疗安全为导向的服务评价与持续改进机制。病案管理服务规范DB32T5375-2026适用于江苏省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包括综合医院、专科医院、中医医院、妇幼保健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等开展病案管理工作的单位;适用于病案科(室)、信息科、医务处、质控办、档案管理部门及相关临床科室的管理人员、病案编码员、质控专员、统计人员、信息系统运维人员、医疗安全与法务岗位人员;亦适用于参与区域健康信息平台建设、医保结算审核、医疗质量评审、司法鉴定支持、医学科研数据治理及第三方病案托管服务的机构与专业技术人员。本规范可作为医疗机构内部管理制度修订、病案管理服务能力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监督检查以及卫生健康标准化培训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