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烟花爆竹事故应急预案讲解了舟山市应对烟花爆竹事故的应急措施和管理机制。该预案旨在通过预防和控制紧急情况的发生,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护环境。预案编制的依据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关于切实加强全省生产安全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意见、舟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和舟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舟山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通知。预案适用范围涵盖全市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使用、运输(陆域)和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的重大事故处理,但不适用于民用爆炸品、城镇燃气、放射性物品、核能物质和城镇燃气的事故处理。应急救援原则强调单位自救、社会支援和政府指导相结合,要求存在重大危险源的单位组织专业抢险、救援队伍及救护设备设施。预案还详细划分了事故事件等级,并明确了预案启动的具体条件。舟山市烟花爆竹事故应急预案适用于舟山市范围内所有涉及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使用、运输(陆域)和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和单位。该预案特别强调这些单位在事故发生时应具备自救能力,并与社会支援和政府指导相结合,共同应对事故,确保人员安全和减少财产损失。同时,预案也适用于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在事故发生时能够迅速响应,协调各方力量进行有效的应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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