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防护工具、防护设施、安全标志管理制度讲解了在施工现场如何识别和管理危险部位,确保作业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的安全。文件指出,施工现场的危险部位包括施工起重机械、临时用电设施、脚手架、出入通道口、基坑边沿、爆破物及有害危险气体和液体存放处等。这些危险部位应设置明显的安全防护工具、防护设施和安全标志,确保其合理、合规且满足安全施工的需要。安全防护工具和设施需经过设备管理和安质部的检查和审核,合格后方可使用,并且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如安全标志(GB28941996)和安全标志使用导则(GB167191996)。此外,夜间应在围挡和防护栏上设置红色警示灯,铁路营业线的安全防护工具和设施的设置需严格按照相关铁路技术管理规程执行。文件还强调,未经项目部负责人批准,严禁擅自移动或拆除已设置的安全防护工具、设施和标志。安全防护工具、防护设施、安全标志管理制度适用于建筑施工企业、铁路建设单位以及其他涉及高风险作业的行业。该制度为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提供了详细的指导,帮助他们正确识别和管理危险部位,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防护措施得到有效实施,减少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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