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井下电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一、本矿所有井下电气设备必须按照煤与沼气突出矿井要求安装和运行。禁止井下电气设备接零,禁止井下变压器中性点接地。井下所有电气设备必须是防爆型,普通型携带式仪表(电压、电流表),只准在沼气浓度1%以下的地点使用。 二、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绝缘损坏可能带有危险电压者,必须接地。所有必须接地的设备(包括铠装电缆的外壳铅皮和橡胶电缆)都要和总接地网连接,接地蕊线不得兼作其它用途。 三、防爆设备的零件(包括螺丝、弹簧垫圈、挡板等)及防爆面要保持完好无损。所有接线螺丝要旋紧,否则禁止投入运行。 防爆面要进行磷化处理,光洁度不能低于5;结合面长度为40、25、15毫米的防爆面上不准出
2、现直径达1毫米,深度达2毫米的沙眼5个,结合面长度为10毫米的不准超过2个。防爆面大面积的锈蚀用棉纱擦掉后仍留有锈蚀痕的设备,不准使用。 电缆进线密封圈内径不能大于电缆外径1mm,密封圈外径不能小于进线装置内径2mm;密封圈厚度不能小于电缆外径0.7倍(70mm的电缆除外)但不能小于10mm(进线装置只能连接外径15mm电缆者除外);。 密封圈与电缆之间不准有包扎物,不准割开套在电缆上,不准大小两个套用和并用。密封圈应全部套在铠装电缆铅皮上。 不用的进线嘴必须有密封圈和挡板。挡板直径不能小于进线口内径2mm,厚度应在3mm以上,挡板安装应放在密封圈外边,线嘴压紧后并有余量,螺旋进线嘴旋进量有效
3、丝扣应大于6。 四、电缆同电气设备的连接,必须用同电气性能相符的接线盒。严禁将拆散开的电缆芯线(羊尾巴)连接任何电气设备,必须用齿形压线板或线鼻子同电气设备进行连接。 五、电缆与电缆的连接严禁“明接头”或“鸡爪子”,禁止对绝缘已破坏的橡胶电缆包扎使用。电缆与电缆连接应按如下规定执行: 1、不同类型电缆(如纸缘电缆同橡胶电缆或同塑料电缆)之间不应直接连接,必须经过符合要求的电缆接线盒,连接器或母线盒进行连接。 2、相同类型电缆之间,除按不同电缆之间连接方半进行连接外,还可进行直接连接,但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纸绝缘电缆必须使用符合要求的电缆接线盒连接,高压纸绝缘电缆接线盒必须灌绝缘充填物至三叉以上
4、。 六、井下电缆应用挂钩悬挂。悬挂电缆应有适当驰度,其悬挂高度应在矿车跳道时不至撞击,电缆坠落时,不致落在轨道或运输机上。 七、电缆不得敷设在用机械提升的进风的倾斜巷道中,电缆上面不得悬挂任何物件。电缆与风、水管平行敷设时,必须敷设在管子上方,并保持0.3m以上的距离。 井下电话和信号电缆,应同电力电缆分挂在井巷两侧,如果受条件所限,应敷设在电力电缆上方,并保持0.1m以上的距离。 高低压电缆敷设在同一侧时,高、低压同高压电缆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100mm,高压电缆之间、低压电缆之间的距离不小于100mm。 八、井下照明,手提式电气设备(电钻)、电话、信号装置的额定供电电压不得大于127V,远距
5、离控制线路额定电压不得大于36V。 九、井下各处检漏装置要确保灵敏可靠,不准甩掉不用,每天应对低压检漏装置的运行情况进行一次试验并记录,发现检漏装置有故障或网路绝缘降低时,应立即停电处理,修复后方可送电。 十、井下电动机和井下变电所或配电站引出的馈线要装设短路和过负荷保护装置。 熔断保险丝的选择应按如下规定: 1、保护支线单个电机时的保险丝额定电流: I=(1.5-2)×电机额定电流 2、保护干线几个电机时保险丝额定电流: I=(1.5-2)×最大电动机额定电流+其它电动机额定电流。 3、保护干线时,过流继电器整定电流应大于或等于干线上最大电机的起动电流与其它电动机额定电流
6、之和。 4、保护支线时,按电动机起动电流整定。 十一、井下一律不准带电检修和移动电气设备(包括电缆)。 十二、修理电气设备时,必须切断电源,并将导体接地,200伏以上电气设备导电体应完全放电(放电处瓦斯浓度必须在1%以下才准放电)。 十三、所有开关把手在切断电源时都要有闭锁,并悬挂“有人工作、不准合闸”牌,按谁检修、谁负责的原则执行,其他任何人不得谁意摘牌。井下迁移开关和电缆也应照此办理。 十四、操作700V以上高压设备时,必须站在绝缘垫上,并穿上绝缘鞋,带上绝缘手套。 十五、新投入的电气设备或者停止运行一段时间后又重新投入运行的电气设备,必须检查其绝缘电阻:6千伏高压隔爆开关不低于250M;低压隔爆开关660伏的不低于2 M,380V的不低于1 M;干式变压器线圈绝缘不低于0.5 M;6千伏高压电缆不低于250 M;低压660伏电缆不低于2 M,330V电缆不低于1 M,电煤钻不低于0.5 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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