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电工安全技术规程1.操作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1.经医师鉴定,无妨碍工作的病症,(体格检查两年一次) 1.2.具备必要的电气知识,熟悉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的相关部分,并经考试合格。 1.3.会紧急救护法,特别要会触电急救。 1.4.会扑救初起电器火灾。 2.工作中至少有两人一起工作,并完成保证工作人员安全的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 3.倒闸操作中应使用倒闸操作票,严格遵守倒闸操作规程雷电时,严禁进行倒闸操作。 4.在变压器室(台)上进行检修作业时,应使用第一种工作票。不论线路是否己停电,必须先拉开低压刀闸,后拉开高压刀闸,在停电的高压线上放电接地,并确认无电后,方可进行工作。 5.电容器进行停电工作时,应先断开电源,将电容器放电接地后,才能进行工作。 6.一般不宜进行带电作业,如确需带电作业时,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6.1.天气情况良好. 6.2.有经公司生产经理批准的带电作业工作票签发人和工作负责人,工作监护人. 6.3.确定作业方法和所需工具以及应采取的措施. 6.4.作业时,要保持与带电体之间的安全距离,穿戴符合要求的安全用具。带电气吹清扫设备时,严格遵守有关规定。 7.安全用具及工器具、钥匙要整齐摆放于指定地点。 8.其余均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部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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