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备电源安全操作规程 1 自备发电机组一般设置在室内,并靠近配电室。 2 自备发电机组排烟管必须伸出室外。安装发电机组的室内及周围除为发电需要临时贮油桶外,严禁存放大量油桶和易燃易爆物品。 3 自备发电电源与外电线路电源在电气上必须联锁,二者不得并联同时供电。 4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工程采用专用保护零线的中性点直接接地的供配电系统时,自备发配电机组应采用三相四线制中心点直接接地系统。 5 自备发电机组电源系统的接地、接零保护系统应独立设置,与外电电源线路不得有任何电气连接。 6 操作发电机组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6.1 按发电机组使用说明书规定的方法启动发电机组。 6.2 观察控制屏上述各仪表的指示是否正常,待发电机组空载运行符合规定要求时,方可加载。 6.3 在完成上述准备工作后,按发电机组出厂说明书规定的操作程序,向外供电。 6.4 机组工作时必须注意监视控制屏和机组上各仪表的指示是否正常,其数值是否在允许的范围内。 6.5 经常检查机组的运行情况,观察有无不正常振动、噪声以及各安装连接件有无松动现象,以及发电机集电环有无不正常的电火花。 6.6 停机前先卸掉负荷,停止向外供电。 6.7 机组连续工作时,除进行日常维护保养外,还应在每日或机组累计运行200500h后,进行一次维修保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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