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火、用电安全防火管理制度讲解了公司在用火、用电方面的具体安全管理措施。文件规定,所有临时动火作业需经过公司物业部审批,并确保具备动火条件。在易燃易爆物品储存、使用部位以及营业场所营业期间,严禁动火。动火单位和部门需指派专人监护,配备灭火器材,并落实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此外,市场内禁止使用火、电炉取暖,如确有需要,须经物业管理部门审批,并由专人负责,确保安全。市场内用电禁止私拉乱接、超负荷用电及无证操作。因改建装修需要接电时,必须经物管部工程技术人员检查审批,由工程技术部门派电工接电。任何经营户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电气线路或更换电气设备,对于违规接、用电的行为,公司工程技术部有权采取停止供电的措施,直至整改完成。用火、用电安全防火管理制度适用于各类商业市场、仓储物流中心、生产企业等需要严格控制用火、用电安全的行业和场所。该制度特别适用于物业管理部门、安全保卫人员、经营户和从业人员,帮助他们了解和遵守用火、用电的安全管理要求,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保障人员和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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