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矿各岗位通用安全操作规程讲解了矿山各岗位的安全操作规范,强调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并明确了“四不放过”的基本原则。文件规定了新职工进厂必须接受三级安全教育与岗前培训,只有在师傅或带班长的指导下熟练操作后才能独立上岗。上岗前,员工必须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女性职工需将头发盘入帽内,禁止带小孩上班,禁止穿高跟鞋、裙子、拖鞋。工作中严禁饮酒、酒后上岗、脱岗、串岗、睡岗或在岗位上打闹。电气设备出现故障时,岗位工应立即通知电工,不得自行处理。高空作业时,必须佩戴安全带和安全帽,禁止穿硬底鞋,严禁投掷工具和材料。上下楼梯要扶好扶手,注意交通安全,骑摩托车在矿内行驶速度不得超过20公里/小时。严禁湿手操作电气设备,禁止用水或湿布擦洗电气设备。特殊工程必须持证上岗,无证人员禁止操作。机电设备检修和电工处理事故时,需挂好“有人作业,禁止合闸”警示牌。禁止触摸转动部件和通电线路,禁止跨越皮带。员工必须遵守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积极参与反“三违”活动,学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参加班前班后安全会,认真做好交接班工作,遵守矿、厂及车间的各项制度及规程。全矿各岗位通用安全操作规程适用于所有矿山企业及其各个岗位的工作人员,特别是新入职的职工、特种作业人员以及从事高风险工作的岗位。该规程旨在确保全体员工了解并遵守安全生产的基本要求,减少生产过程中的安全隐患,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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