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巷道维修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适用范围第1条 本规程适用于本煤矿的巷道维修工作人员。第2条 巷道维修工应完成下列工作:负责井下巷道的维修管理和检查,及时维修失修巷道。上岗条件第3条 巷道维修工要有1年以上相关专业的现场经验,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第4条 巷道维修工需要掌握以下知识:1、熟悉入井人员的有关安全规定。2、熟悉所用工具(如风镐、风钻、电钻等)的构造原理。3、矿井防灾的一般知识。4、火药、雷管的性能及使用安全注意事项。5、各种巷道的维修、修复工作,架设、更换各种支架方法。6、了解井下各种气体超限的危害及预防知识。安全规定第5条 各种巷道的维修、修复工作必须编制专门安全措施,并报矿井
2、技术负责人批准后实施。第6条 煤矿井下各类巷道高度不得低于煤矿安全规程第21、22条规定,支护应完好。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要进行维修。第7条 修复旧巷道时,必须首先进行瓦斯检查和通风,各类气体的浓度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后,方可操作。第8条 对支架进行维修和更换时,要事先对该地点进行加固,可靠安全长度不低于8米。具体施工可按“支护工”的有关规定执行。第9条 更换支架时,新的支架支护强度不得低于原有支架(完好状态时)的支护强度。第10条 在维修巷道中需要放炮时,必须按照爆破工操作规程操作。第11条 在维修巷道中,要保证安全出口,由外向里施工。操作准备第12条 备齐所需工具,如风镐、风钻、电钻、锯、铁锹
3、等,长把工具的携带要遵守有关规定。第13条 根据“安全规定”中的要求,检查是否具有正常操作的条件。操作顺序第14条 本工种操作应遵照下列顺序进行:安全检查- 维修支架-清理现场。正常操作第15条 梯形棚(铁、木)支架的维修一般有换1条腿、2条腿、棚梁和全部更换几种施工。第16条 1、先在断腿的邻近处打1根临时支柱,替换已经损坏的棚腿支撑原来的棚梁。2、在顶梁上要设拉木,刹满刹牢,以防止顶梁滑动。3、小心的处理大块的浮石、浮煤。4、开挖巷道帮(如果未变形,可以不进行此项工作)。5、挖柱窝,更换新的棚腿。6、在更换完后,支架与顶帮之间的空隙,必须塞紧、背实。7、在支架间,安设牢固的撑木或拉杆。第17条 换2条腿时;1、先在两帮的原来棚腿邻近处各打1根临时支柱,替换已经损坏的棚腿,或采用抬棚托住顶梁。2、其余方法与更换1条腿时的操作一样,但要先换1条腿后,再换另外1条腿。3、如果巷道高度不够,可以参照第21条“更换全部支架”和“支护工”等的操作方法。4、在更换完后,支架与顶帮之间的空隙,必须塞紧、背实。5、在支架间,安设牢固的撑木或拉杆。第18条 换顶梁时:1、原来的支架棚腿未动、未损坏的,可以不更换棚腿。2、用拉条、撑杆加固棚腿。3、用几排串钎贯穿于两架完好的顶梁之上,挡住上部浮石。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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