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电机车操作指导规程 1、 机车的闸、灯、警铃、连接器和撒砂装置必须齐全。符合使用要求。开车前必须检查。 2、 开车前必须发送开车警号,停车时不得关闭车灯。 3、 单机和列车必须前有照明,后有红灯。 4、 列车运行中,司
2、机不得将头或身体探险出车外。 5、 工作中,司机不得离开座位,如必须撤离,司机要煞紧车闸,将控制手柄取下来保管好,切断电源,但不得关闭车灯。 6、 除调车和处理事故,列车只准牵引不准推广推进。列车接近较大的下坡、道岔、弯道,或有障碍物时,必须减速,并且发出警号。 7、 摘挂钩人员不得在弯道内侧或空、重线之章进行
3、工作。司机未与摘挂车工人联系好之前,不得发送开车警号。 8、 机车运行时,不得摘挂钩,不得上下人员,装卸材料。 9、 重车时速不得超过十二公里,空车不得超过十五公里。道口人员稠密处时速不得超过行人速度,弯道上行驶时速减半,并响铃示警。 10、 机车严禁乘人,列车严禁蹬钩。 11、 两辆列车同向行驶,必须保持不少于一百米距离,并且必须减低速度。 12、 机车掉道时,不得硬拉,应利用杠杆抬起车轮,并用方木垫平使其上道。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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