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务部安全生产责任讲解了总务部在企业安全生产中的具体职责和任务。该文件指出,总务部需要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的消防法律法规,提出切实可行的工作意见,不断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同时,总务部负责审定公司重点消防部门,实行分类管理,明确责任,组织检查并落实整改措施。文件还强调了消防器材的购、供、管工作,确保消防器材齐全、良好、有效,并对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及危险品进行严格管理,防止责任事故发生。此外,总务部还需组织制定消防工作责任和管理制度,审查项目建设的消防措施,审批禁火区动用明火作业报告,并对消防通道进行经常性的检查和管理。为保障员工的健康与安全,总务部应积极改善劳动条件,防止职业病的发生,组织从事有毒有害、高温作业职工的健康检查,并确保有毒有害因素的作业均有劳动保护措施。总务部还需会同生产技术部、人事部做好职工因工负伤和职业病致残的劳动能力鉴定,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工伤职工的诊疗和工伤医疗费用的核定工作。总务部安全生产责任适用于各类企业的总务部门,特别是那些涉及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及危险品管理的企业。该文件为总务部在安全生产管理中的职责提供了详细的指导,有助于企业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确保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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