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管生产、安全的厂领导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制度讲解了主管生产、安全的厂领导在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中的具体职责。该制度明确了厂领导应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职业安全卫生方针、政策、法规、标准,协助总经理抓好安全管理,直接领导公司安全管理机构的工作,对公司职业安全卫生负直接领导责任。此外,厂领导需组织分管部门建立相应的职业安全卫生规章制度,并经常督促检查执行情况。在日常管理中,厂领导应严格执行“五同时”,确保安全与生产同步推进。同时,厂领导还需组织并参加各种安全检查,及时协调解决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并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组织对各类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厂领导还应将职业安全卫生重大问题提交安委会或公司领导办公会讨论解决,组织制定、审批、协调和落实职业安全卫生措施计划,逐步改善生产作业条件。最后,厂领导需检查督促安全管理部门的工作,总结推广职业安全卫生经验,对在职业安全卫生工作中有突出贡献者给予表扬和奖励,对失职者和事故责任者给予惩处。主管生产、安全的厂领导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制度适用于各类工业企业的厂领导,特别是那些负责生产与安全管理的高层管理人员。这些人员需要明确自身的安全生产责任,确保企业能够有效执行国家的职业安全卫生法律法规,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体系,提高企业的安全生产水平,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copyright@ 2010-2024 安全人之家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冀ICP备2022015913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