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监察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讲解了质量监察部门在安全生产中的具体职责和任务。该文件指出,质量监察部门需要审核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特别是对于重大技术设施,如深基坑支护、高层脚手架的搭设和拆卸等,必须提供详细的计算书。文件还强调,质量监察部门应参与编制或审查安全操作规程,特别是在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和新设备时,需提出具体的安全技术措施并编制操作规程。此外,质量监察部门还需审核施工现场总平面规划,并确保其有效实施。文件还提到,质量监察部门应审核企业基本建设和技术改造项目的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设施与措施,参加事故调查并参与安全技术鉴定,督促项目部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施工区域的地下管线布置状况,制定并落实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同时,质量监察部门还应组织安全技术科研活动,并将其纳入科研计划,对安全设施和合理化建议进行审核,将安全技术纳入科技情报活动内容,充分利用情报中心资料。质量监察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适用于建筑施工企业、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的质量监察部门以及相关管理人员。该文件为这些单位和人员提供了明确的指导,帮助他们在日常工作中更好地履行安全生产职责,确保施工过程的安全和合规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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