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应急资金投入管理 安全生产资金投入保障制度为了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确保对安全技术措施费使用的及时、到位,根据安全生产法并依据本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订本制度。一、公司设立安全生产专项资金专户,安全生产措施费专用于保障安全生产,实行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二、安全生产措施费按计划列入成本,安全生产措施费的使用必须立项,原则上由公司具体掌握。各种安全技术设备,由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安排专业人员购买、验收、管理,用于改善作业环境和机械设备的安全状况等。安全生产措施费用根据劳动部、全国总工会发布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项
2、目总名称表、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制订,其包括的范围如下: 1、安全资料的编印、安全标志的购置及宣传栏的设置(包括报刊、宣传书籍、标语的购置)费用; 2、安全培训及教育费用; 3、职工劳动卫生安全防护的费用; 4、安全用电的费用,包括:标准化电箱、电器保护装置、电源线路的敷设、外电防护措施等; 5、起重设备及其他的安全防护设施(含警示标志)费用; 6、施工机具防护棚及其围栏的安全保护
3、设施费用; 7、水上、水下作业的救生设备、器材及临边防护、警示设施费用; 8、抢险应急措施; 9、交通疏导、警示设施费用; 10、消防设施与消防器材的配置及保健急救措施费用; 11、安全网、安全帽、安全带等防护用品的购置费用; 12、按国家、所在省(自治区)、市规定的其它安全生产措施所涉及的费用。三、公司对需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须的资金投入,由公司安全管理部门或主要负责人确保资金的及时到位,正确使用,并对由于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 四、公司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的支出由公司安全管理部门按计划报批。五、对不按规定使用措施费或安全措施落实不到位的部门,公司依照有关规章制度给予处分处罚。发生伤亡事故,危害职工身体健康的,应首先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六、公司对于安全生产工作成绩优异的部门、班组、个人给予适当奖励,奖励资金不使用公司安全生产专项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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