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调查、处理、统计、报告制度讲解了施工企业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重要设备损害及急性中毒事故的处理流程。该制度强调了事故调查分析必须遵循“四不放过”原则,确保实事求是、严肃认真。事故类型分为记录事故、轻伤及轻伤事故、重伤及重伤事故、伤亡事故和重大伤亡事故,特别重大伤亡事故。不同类型的事故有不同的报告和处理程序。记录事故由班组长负责调查和处理,并向工地主任或专职安全员报告。轻伤事故需在当日内由工地现场负责人报告给单位安监部门,并填写“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登记表”。严重未遂事故需立即报告给工地现场负责人或专职安全员,并由事故单位主持调查,填写“严重未遂事故报表”。重伤事故则需在24小时内报告给本单位负责人、指挥长、安监部门、监理单位及当地劳动部门,并在事故发生后一个月内提交“企业职工伤亡事故调查报告书”。事故调查、处理、统计、报告制度适用于各类施工企业,尤其是涉及高风险作业的建筑、水利、电力等行业。该制度为企业的安全管理提供了明确的指导和规范,帮助企业在事故发生后能够迅速、有效地进行调查、处理和报告,从而减少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企业的正常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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